财新传媒
财新传媒
1111111
财新通行证

《立法法》首修订

2015年03月02日第8期
《立法法》14年来首次修改,将确定人大在税收等领域的立法主导权,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,强调法规主动审查

  文|财新周刊 欧阳艳琴

  “师傅,加满税!”2014年底,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两度上调燃油税,国民调侃“加满税”的同时,对税率调整的随意性批评也由之产生。

  加税是否有法可依?如何防止部门利益对个人权利的侵蚀?如何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?这些与《立法法》有着直接关联。

  2014年12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,第二次审议了《立法法》修正案草案。这是自2000年实施以来《立法法》首次修订。在草案中,税收基本制度单独明确为法律保留事项,亦即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。与此同时,《立法法》修改还意在调整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、备案审查机制等。


版面编辑:黄玉婷

阅读英文报道

NPC to Get Proposals for Clearing up Way Laws Are Enacted

2015年03月06日

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/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。未经许可,禁止进行转载、摘编、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。

如有意愿转载,请发邮件至hello@caixin.com,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,方可转载。

推荐阅读

“风光”大跃进|特稿精选

处置问题险企|特稿精选

国铁集团2023年扭亏为盈 今年一季度营收增逾4%

2023年家电行业回暖 复苏势头延续至今

显影|人到中年漂向日本:他们的希望与无奈

财新移动
说说你的看法...
分享
取消
发送
注册
 分享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