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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议“律师分级出庭”

2015年11月23日第45期
律师等级制度改革尚未展露真容便已满城风雨,在行业的行政管理与市场竞争之间该如何取舍?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又应如何“拿来”?
news 原图 2015年9月19日,国家司法考试重庆永川考区萱花中学考点,考生们认真答题。律师等级制度改革有可能在明年进行推进,届时可能对律师执业进行分级管理。陈仕川/东方IC

  文|财新周刊 赵复多 单玉晓

  “律师等级制度改革有可能在明年进行推进,届时可能对律师执业进行部分限制。”11月15日,在广州市律师协会、广州大学律师学院主办的新常态下法律服务创新论坛上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陈卫东的一席话,立即引发了法律界热议。

  消息传出后,陈卫东接受了财新记者的采访。他表示,今年9月15日,中央深改小组第十六次会议通过《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提到要加强律师执业管理,明晰律师执业行为边界,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,他在论坛上讲到的几个关于律师制度改革的问题,便来源于《意见》。


版面编辑:邱祺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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