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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报道|债券违约之后

2019年12月30日第50期
T中
募集说明书有缺陷,持有人大会没用,受托管理人缺位,资产保全难,追责无门,难以约束地方政府——债券违约已成常态,处置却仍然缺少法治保障

  文|财新周刊 彭骎骎 张宇哲 梁虹

  20万亿元的信用债市场自2018年后违约常态化,后续如何处置违约债券,成了横亘在投资者、债权人面前的棘手难题。

  “相对于银行债权,在没有违约之前,发行人会优先保证债券兑付。而一旦债券违约,局面就会逆转:除了有担保的债权人以及小额散户,其他持有人都非常弱势,几乎无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”一位私募债券基金投资经理这样描述债券持有人的感受。

  据央行数据,截至2019年11月末,中国债券市场规模接近100万亿元,是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;公司信用债规模超过20万亿元,也居于全球第二位。根据中金研究,从2014年第一只信用债违约以来,截至2019年10月,信用债累计有339只违约,涉及发行人110家,违约金额3177亿元,如果加上发行人还未到期的债券,总额达到4167亿元。


版面编辑:刘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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